2018年清远市清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清远市清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市国土资源局清新分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为:承担辖区内土地登记、房产登记、林地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发证以及相关档案资料管理、档案查询服务工作;负责建设、管理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2017年末不动产登记中心在职15人,离退休人员4名。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根据省国土厅、林业厅关于林权登记的最新政策,完善我区林权发证工作。
2、积极主动与网办及政务中心衔接,按要求做好网上办事大厅及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3、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研究继续优化办事流程,改进管理方法,提高办事效率。
4、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5、加强信访工作协调解决登记民生问题。
二、收入预算说明
收入决算总规模、各项收入决算。格式如下:
2018年收入预算---227.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7.3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227.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27.29万元。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218.47万元,占--96.1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1.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5万元;项目支出决算—8.82万元,占--3.88%,主要支出项目有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52万元、离退休人员补贴1.3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共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维护。
2.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万元。
清远市清新区不动产等级中心2018年预算.pdf
清远市清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月31日